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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工作態度不佳~老闆能馬上資遣嗎?

發問:

我在一家經銷公司上班,工作時間已三年多了,平常工作內容就跟一般送貨司機一樣,休假晚上老闆打電話告知我,說我送貨態度不佳 ,明天不用去上班了,後來他只給了當月薪水,沒給資遣費,打電話問他,老闆卻說我工作態度不佳,資遣費我沒資格跟他要~請問合理嗎~~~ 更新: 本人已經根勞工局申請協調~只是擔心問題會繞了一圈~~結果還是一樣又讓沒良心老闆仗勢欺人~PS 他打死給資遣費,勞工局能拿他怎樣嗎?

最佳解答:

跟他說你要去勞工局申請協調 看他願不願意摸摸鼻子給資遣費 如果你老板繼續裝皮 那就請你真的去勞工局一趟 向勞工局申請協調 態度不佳只是藉口 做了三年了...怎麼沒一開始就說你態度不佳呀!!! 2008-11-07 13:40:59 補充: 勞基法第十二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2008-11-07 13:41:57 補充: 你並未違反以上條文的話,你的公司是無法叫你隔日就不去上班! 他叫你隔日就不去上班,就該給你資遣費... 且你年資三年以上,還可向公司申請預告期間的工資! 不要怕...跟你公司拼了...拼過就是你的了! 別讓那些不合法的爛公司拗你!加油! 2008-11-07 13:43:40 補充: 勞工局能拿他怎樣?! 勞工局可以叫他拿出資遣費和其他工資 如果他不照辦就是違法 當然勞工局也會叫他繳罰金 看是給你資遣費比較划算還是繳罰金

其他解答:A09B43D7E7932E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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