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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業務過失重傷害會被判多久?無和解有可能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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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因公騎機車外出,在一T字路口無交通號誌速限40,當時我要左轉,(我已呈幾近停止狀態停在路中間)對向一機車快速行駛且煞車不及疑似人飛出頭有撞到我的前車蓋當時我人車並無倒地,隨即我就將我車牽至路邊停放,回頭既發現對方倒地流血,我第一時間請工廠警衛報警叫救護車(那時是在工業區一家工廠前),後來對方送醫幾經進出家護病房,現階段有可能變成植物人,我前公司針對這事件一直要我配合說是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用這樣的說法來對檢方還一直跟我說我受到的傷害愈低公司愈能保護我,但我沒有聽公司的,我外出是寄快遞內容物是公司貨品,對象是公司的客戶,何來我個人行為?我的主管還威脅我說,他沒叫我外出,是我自己要出去的,但當時外出只有打聲招呼,主管當時電話中,... 顯示更多 去年底因公騎機車外出,在一T字路口無交通號誌速限40,當時我要左轉,(我已呈幾近停止狀態停在路中間)對向一機車快速行駛且煞車不及疑似人飛出頭有撞到我的前車蓋當時我人車並無倒地,隨即我就將我車牽至路邊停放,回頭既發現對方倒地流血,我第一時間請工廠警衛報警叫救護車(那時是在工業區一家工廠前),後來對方送醫幾經進出家護病房,現階段有可能變成植物人,我前公司針對這事件一直要我配合說是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用這樣的說法來對檢方還一直跟我說我受到的傷害愈低公司愈能保護我,但我沒有聽公司的,我外出是寄快遞內容物是公司貨品,對象是公司的客戶,何來我個人行為?我的主管還威脅我說,他沒叫我外出,是我自己要出去的,但當時外出只有打聲招呼,主管當時電話中,但有示應,我才外出的,但他卻失口否認,連律師費公司都是用說我個人經濟有難的名義向公司借貸借我的,現經調查後對方16歲(當時)無駕照沒帶安全帽又超速且機車是借來的(現在還欠著),但經桃縣鑑委會鑑定後為一,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二,未成年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為次因 我申請台灣省車鑑覆議 結論如桃鑑委員會,現階段刑事即將宣判想請問 一,對方無照駕駛,依法令是不能上路的,依法應無路權可言,現説我侵 犯他路權,如此 中華民國是不是就不需要考駕照了?都依傷者為大 處理就好了嘛 二,對方家屬求償1900多萬,提出我要養他到60歲,不肯和解,(在審判 過程中法官有問有沒有要和解,我答有,我方也有釋出善意,法官也 有問對方父親,但對方說沒什麼好談的),如不和解,我會被判緩刑 嗎? 三,我28歲無前科,目前還是夜間部大學生,又是單親家庭,如法官無 判我緩刑,我是否符合申請緩刑條件?如申請會核准嗎? 有人建議我寫類似求情書給法官會有用嗎 四,如上述都無法緩刑?我再上訴二審會讓我緩刑的機率有多大? 五,民事的部份我前公司是否要負擔一半的理賠(對方現在刑事附帶 民事也告了公司,)是不是最後民事判下來我前公司要先全數賠給 對方,然後再回過頭來向我要一半又或者會要我全數照賠? 六,前公司前輩說,到最後公司會回過頭來告我,如告我?前公司會贏 嗎?他有什麼立場告我? 七,判決賠償,我名下無不動產沒車沒存款,會連累到我家人嗎?(一間 10年以上的破公寓是我媽的) 八,現階段我沒錢,只有微薄的薪水,我要如何賠?會逼我簽本票嗎?又 或者轉給討債集團要呢? 以上,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還希望有經驗的人士或曾任法官職或律 師等有相關經驗的人給我解答,幫幫我這個無助的人

最佳解答:

去年底因公騎機車外出,在一T字路口無交通號誌速限40,當時我要左轉,(我已呈幾近停止狀態停在路中間)對向一機車快速行駛且煞車不及疑似人飛出頭有撞到我的前車蓋當時我人車並無倒地,隨即我就將我車牽至路邊停放,回頭既發現對方倒地流血,我第一時間請工廠警衛報警叫救護車(那時是在工業區一家工廠前),後來對方送醫幾經進出家護病房,現階段有可能變成植物人, 本案去年的案件,肇事責任就不再多做說明,相信不管是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報告,都已經出爐顯示,你轉彎車未讓直車應為肇事之主因無誤才對。 我前公司針對這事件一直要我配合說是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用這樣的說法來對檢方還一直跟我說我受到的傷害愈低公司愈能保護我,但我沒有聽公司的,我外出是寄快遞內容物是公司貨品,對象是公司的客戶,何來我個人行為?我的主管還威脅我說,他沒叫我外出,是我自己要出去的,但當時外出只有打聲招呼,主管當時電話中,但有示應,我才外出的,但他卻失口否認,連律師費公司都是用說我個人經濟有難的名義向公司借貸借我的, 不管公司是否叫你外出,公司頂多只是在民事賠償上有責任而已,刑事責任當然也只有你肇事行為當事人自我負擔。 現經調查後對方16歲(當時)無駕照沒帶安全帽又超速且機車是借來的(現在還欠著),但經桃縣鑑委會鑑定後為一,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二,未成年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為次因 我申請台灣省車鑑覆議 結論如桃鑑委員會,現階段刑事即將宣判想請問 一,對方無照駕駛,依法令是不能上路的,依法應無路權可言,現説我侵犯他路權,如此 中華民國是不是就不需要考駕照了?都依傷者為大處理就好了嘛 無駕駛執照,僅屬行政罰,與肇事責任無關,然未戴安全帽,雖然也是屬行政罰,但是它有造成加重傷害的因果關係存在,就民事賠償部分,應負擔分攤重責,這是你往後在民事訴訟上,答辯的主軸。 二,對方家屬求償1900多萬,提出我要養他到60歲,不肯和解,(在審判過程中法官有問有沒有要和解,我答有,我方也有釋出善意,法官也有問對方父親,但對方說沒什麼好談的),如不和解,我會被判緩刑 嗎? 本案你屬肇事主因,且被害人有能變成植物人,屬於重傷害案件,未達成民事和解,100%絕對不可能會有緩刑的機會存在。 三,我28歲無前科,目前還是夜間部大學生,又是單親家庭,如法官無 判我緩刑,我是否符合申請緩刑條件?如申請會核准嗎? 未達成民事和解,是100%絕對不可能獲准。 有人建議我寫類似求情書給法官會有用嗎 100%保證沒用! 四,如上述都無法緩刑?我再上訴二審會讓我緩刑的機率有多大? 二審更沒有機會! 五,民事的部份我前公司是否要負擔一半的理賠(對方現在刑事附帶民事也告了公司,) 對方依據民法第188條規定,顧庸關係將公司一併列入被告沒錯。 是不是最後民事判下來我前公司要先全數賠給對方,然後再回過頭來向我要一半又或者會要我全數照賠?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雖然依據以上法條說明:公司在給付賠償金之後,是可以代位向你求償,不過依你所述:顯然公司是否有[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有很大的爭議與探討空間,不過那是以後另一件你與公司的訴訟,暫時不用煩惱,也與本案無關。 六,前公司前輩說,到最後公司會回過頭來告我,如告我?前公司會贏 嗎?他有什麼立場告我? 沒錯,是可以的同以上解說: 代位求償。 七,判決賠償,我名下無不動產沒車沒存款,會連累到我家人嗎?(一間10年以上的破公寓是我媽的) 如果你已經成年,你的任何債務[除非家人是你的連帶保證人除外],都不會牽連到家人身上,這點大可放心。 八,現階段我沒錢,只有微薄的薪水,我要如何賠? 沒錢是你個人的經濟狀況,這就無法替你答覆了! 會逼我簽本票嗎? 應該不會,你可以拒簽,其最終結果是相同的,對方找你這沒錢的簽什麼也沒用,都已經對公司一併列入被告,最後法院會判決由公司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再由公司代位向你求償。 又或者轉給討債集團要呢? 不至於! 以上,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還希望有經驗的人士或曾任法官職或律師等有相關經驗的人給我解答,幫幫我這個無助的人 以目前狀況也只能,就以上分析解說:一步一腳印的走下去,若對方堅持高達1900萬的理賠金,無法達成民事和解,是絕對可以預期的刑事部份:你被判刑甚至入獄,也是可以預期的結果,民事部份: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只是最終理賠總金額會判多少,由民事法庭審酌判決,公司在理賠之後,才有權另案向你代位求償。

其他解答:

首先很遺憾你碰到車禍且任職公司將責任歸究於你個人行為。 因你沒寫"桃園鑑定委員會"鑑定責任歸屬,無重判斷刑事責任歸屬。僅能就你問題提出看法。 1".無照駕駛"與"路權"無關,無照上路屬違規行為有罰款等相關規 定但與車禍責任歸屬無直接關係。 2.對家屬求償金額無法接受可委請"律師"﹝要花錢﹞、或"地方人 士"﹝要有關係﹞、調解委員會﹝免費又有公信力﹞申請調解。 因變成植物人對方家庭一定受到很大打擊,一時難接受事實可 能要照顧一輩子。你一定要有所諒解可能無法一、兩次達成協 議,重要的是姿態不要太高要同情受害者,讓法官及對方感受 到合解的誠意。 3.若車禍鑑定有你方比較高且民事尚無合解,刑事判刑機率就比 較高,若民事以達成合解即使車禍責任在你若有判刑也會緩 刑。 4.若判刑確定依你條件申請緩刑機率也很高。但有個基本條件於 法院出庭期間要讓法官認定你已拿出最大誠意在解決,千萬不 可當庭頂撞法官與被害人代表,讓法官認為雙方都是受害者, 我國法令是同情弱者且法官自由心證佔判絕結果很大比例這關 念你一定要面對現實。 5.因不知對方告你公司那一條無從給予建議。 6.實在不知公司要告你什麼?如你屬擅自外出也只能行政處分。 7.判決賠償,名下無不動產沒車沒存款,可能只能以未來薪資當作 求償目標,若無薪資所得求償會很困難,你已成年法律上你的債 物不會影響到家人,但騷擾是難免的。 8.經判決後對方討錢有據會採用何種方式,實難以預測。 對你公司否認你因公外出甚感不解,你可將經過詳述於書面最 好將當初送達資料一并付上,向公司提出說明若不獲諒解可向 當地"勞委會"提出申訴。|||||建議你可去各地免費法律諮詢讓專業的人來幫助你,雖說網路上高手雲集,但這種事關重大的問題最好還是當面與專業人士討論比較好。 你只要花一點時間用"免費法律諮詢"google一下 就會有很多資訊,我剛才幫你查了一下,有幾個看起來還不錯 先提供兩個給你看看~~ 1.立委丁守中免費法律諮詢 時間:星期二【下午2時~4時】、星期五【上午10時~12時】 單位:家和律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東華街二段168號 電話:02-28287789 傳真:02-28286877 來源:http://www.tingsc.org/ 2.台灣大學法律服務社 台大法律服務社 之服務時間皆訂於星期六。於舉辦服務之當日下午一點開始,於台大法學院(徐州路21號)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當事人請於當日中午十二點四十五分至兩點半,至法服社掛號室掛號,領取號碼牌。 前來諮詢之當事人請備妥相關之文件資料,越詳細越好,俾本社社員能在資訊最豐富的情況下,為您提供最完整之分析。此外,第一次光臨本社之當事人可在來社掛號前,先下載、列印並填妥法律扶助意願書;第二次以上光臨本社之當事人請記得攜帶您的掛號卡,以利掛號迅速,保障您的程序利益。 來源:http://www.law.ntu.edu.tw/legalservice/index.htm 希望對你有幫助!!0B2E83BAFED4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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